本报讯 去年11月2日傍晚,温州某鞋厂由于擅自使用非法生产的粘鞋乳胶发生爆燃事故,造成包括老板娘在内的6名女工当场殒命。近日,包括鞋厂老板柯某在内的3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被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批准逮捕、取保候审。 去年2月,柯某租用瓯海区潘桥镇一民房开办皮鞋加工厂,但未到工商等有关部门办理任何手续。鞋厂开办以来,柯某一直从谢某处购买一种名为“103”粉胶的乳胶作为粘合剂使用,谢某的货则来自于陈某开办的化学公司。据陈某事后交代,这种“103”粉胶中87%的成分是120号汽油,且不具备消防部门及工商部门的危险物品生产许可证。 11月2日晚6点左右,由于鞋厂二楼空间相对封闭,通风不畅,“103”粉胶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出大量可燃气体,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,遇到缝纫机发出的电火源后爆炸,包括柯某妻子在内的6名女工被当场烧死。经鉴定,该“103”粉胶属危险化学品易燃液体。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,柯某违反规章制度,擅自使用危险化学品致使发生重大火灾,造成6人死亡,已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;陈某违反国家危险化学品管理法规,在未取得生产许可的情况下非法生产“103”粉胶而销售,造成严重后果,已涉嫌生产、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;谢某应当知道销售的“103”粉胶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品,仍无证予以销售,已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。目前,柯某和陈某已被批捕,销售商谢某则被取保候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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